2011年7月19日 星期二

放下工作 開始樂活(三):社會新鮮人

公司小也有小的好處,大小事物都能碰到一些。我的第一個工作職稱叫“業務助理”,什麼意思?就是打雜的,除了直接跟客戶談價格簽合約外,幾乎什麼都做。加上是公司最年輕的員工,許多不知道該找誰處理的事,譬如像使用電腦(那時還沒有Email),接待訪客,甚至換蒸餾水瓶等任務就都輪到我的頭上。我覺得很有意思,學新事物讓我重新拾回自信,同事們似乎也都對我和顏悅色。

聽說現在年輕人找工作很看重各種證照和英文能力。從我包括三年人力資源在內的工作經驗來看,一張合格的畢業證書是最關鍵的入門檻。除非特定像法律,會計相關的職務,否則一般不要求另外證照。英文是要的,但畢業證書已經證明了一大部分能力。只要面試時表現不太離譜就行,重點是要展現出敢開口的勇氣,說的不通暢標準沒關係,進來後有的是機會讓你練習。換句話說,英文也只能算是另一個入門檻。

學歷和英文都是入門檻,那分高下的東西是什麼?簡單的說是工作態度,以我曾服務的公司來說,它把態度這個東西用很科學的方法抽絲剝繭,條列成十幾項能被量化的行為,再用很科學的方法設計出量化這些行為的評測機制,包括筆試,結構性面試,角色扮演,開會,執行專案等等,目的就是要把人大卸八塊,盡可能明瞭他在處理事情時的動機和手段。據我所知,大多數較具規模的企業,包括政府機關都有類似的人事任用和晉升標準,只是在執行力度上差別很大。

每年到畢業季節,總有不少專家學者呼籲畢業生找工作不要好高騖遠,但是用人單位抱怨年輕人眼高手低的情況卻越來越嚴重。畢業生好像永遠搞不明白,就算你是天縱英明,少了良好的工作態度也只有死路一條。今年臺大校長的畢業贈言中期望畢業生剛入社會要努力工作,別太計較薪水高低,結果被批評不食人間煙火,幫資方說話。天地良心,他說的哪句是錯的?當然,人家是校長,我只是個大學差點畢不了業的怪叔叔,別把我也歸類成走資派。

我的辦公室最早在中山北路嘉新大樓,是個當時頗氣派的辦公大樓。每天上班手拎公事包,身穿正式襯衫領帶,冷天加件西裝外套,走在路上虎虎生風。就這麼渡過兩年自我感覺良好的日子,老板們大概看這年輕人工作態度不錯,給了我第一次海外出差的機會。第一次離開臺灣也是第一次坐飛機,那次到香港三天基本只是做同事的跟班,但算得上眼界大開。除了五光十色的街道海景外,香港分公司規模龐大,在鬧區擁有自己的辦公大樓,郊區有大片自家工廠倉庫,對公司的歸屬感油然而生。

其實不止出差,那段時間發生的“第一次”多了,第一次擁有銀行賬戶,第一次掏腰包請父母吃飯,第一次補貼家用,第一次住五星級酒店,第一次穿成套西裝,第一次參加同學婚禮,第一次被人稱呼先生來,先生去的。。。。那是個轉大人的過程,雖然還是和父母同住,但是初嘗獨立自主的感覺讓人興奮莫名。

香港之行後,出國成了家常便飯,每年至少兩次。那個年代,對像我這樣年輕人來說這並不常見。一來公司業務擴展很快,二來外商公司大都有人才培育制度,所以經常轉戰東南亞不同國家參加訓練課程。其實大學畢業後心中一直有留學的想法,受限於成績和經濟條件,心想工作一段時間再說,公司訓練課程讓我打消出國念書的念頭。想想世界著名商學院還需要到我們公司來取經,我在這裏學東西還有錢領,離開是傻瓜。唯一差別是拿不到學位,但是拿到學位不也就是期望找個好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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