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3日 星期三

職業無貴賤


昨天天氣好,愛河邊聽歌,點歌的人不少。我喜歡有人點歌,可以增加和聽眾的互動,點的歌如果不會唱,還可以回去學。 

唱到一半,來了六七個人,聽口音像是香港觀光客,我正唱的投入沒注意,突然其中一位婦人趁段落空檔,插進來劈頭對我說了一句:

“你可以為我的客人唱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嗎?”(她應該是台灣導遊)
我嚇一跳,回過神來說:“我還在唱歌耶!”
她說:“對不起,我以為唱完了”
我當時有點不高興,但心想她沒有惡意,就說:
“可以,但要等我唱完這首歌”
她說:“好!”,然後很刻意的放了一張鈔票在我的打賞帽裡,轉頭大聲對她的團員說:“現在不行,他堅持要唱完他自己的歌”。

當下我就決定不唱了,兩年多來第一次拒絕觀眾點歌! 

從當街頭藝人以來,我接觸過大多數的聽眾都很可愛,一句“好聽”,“勾起美好回憶”,“聽完很好睡”之類的話語,總能讓我高興好幾天。但偶爾也會碰上譬如:把藝人當空氣,站在攤子前方大聲講話的人;把我當老外,用怪聲怪調講hello的人;還有一次一個婦人指著我,對旁邊的小孩說:“不好好唸書,以後就會變成這樣”。。。。 

想起旅行時,經常在不同國家看見街頭藝人和觀眾自然聊天的輕鬆景象,看來台灣社會離公民社會的特徵之一:“職業無貴賤”,還有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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