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5日 星期日
放下工作 開始樂活(29):創造的樂趣
創造並不高深複雜,愛畫畫的人因為擔心畫得不夠好而不畫,損了自己也利不了人,說自己沒有任何和創造相關的才能,更是欺騙自己,蒙混世人。
老同學很有心,為了同學會,不但發出12道金牌尋找失聯份子,還架起一個專屬網站,讓平時忙碌又四散各處的同學們有一個交換近況的平台。人在異地似乎總是對來自家鄉的訊息特別關心,我積極參與大夥在正式碰面前的“紙上同學會”,每天都發好幾道帖子,其實我以前對網上聊天並不熱衷,但和老同學對話有一種進入時光隧道,回到從前的感覺。
以前工作的語言以英文為主,和同學聊天還是用中文比較親切方便,這才發現已許久沒用中文寫過些什麽了,更別提電腦中文輸入一竅不通,費力又耗時的敲了幾天鍵盤才漸漸進入狀況,接著兩三個禮拜就這麼敲著敲著,和大夥拉近不少距離。另一個不在預期之內的收穫是:我發現寫東西是件挺有意思的事情!回想小時候,作文成績不差,還曾參加比賽,但卻說不上愛寫,猜想是因為寫作通常只是被動交差,而不是為興趣而寫,心中多少有些排斥。
一旦離開校園,就跟閱讀課外讀物一樣,寫作被拋到九霄雲外,記憶所及,除了幾封情書,沒寫過什麽其他像樣的文字。進入職場,寫Email全用英文,而且商業書信以簡潔為上,連單字都常用縮寫,自然跟文情並茂扯不上邊。一開始只是和老同學敘舊的興奮,寫著寫著,我發現寫作不止能夠傳達簡單訊息,還能說明複雜思想和表現各種情感,很好玩。同學會的熱情漸漸散去,我對寫作的熱情剛剛開始,但少了同學會的主題,寫什麽呢?
以前聽說過部落格這玩意兒,從沒想過參與,乾脆打鐵趁熱以我在大學時期的外號為名開了個“老黑的博客”,至於內容,篇幅,數量等等全都走著瞧,有人看最好,沒人理也無所謂,圖的只是無中生有的創造帶來的樂趣。
創造,對了,就是創造!寫了幾個月後我理解這就是我一直在尋尋覓覓而不可得的那個“什麽”,原來答案狀似莫測高深,其實近在眼前,只怪自己太魯鈍,想得太多太遠,隱藏潛意識中想做的事情不過就是把早已存在內心的東西,透過適合自己的創造形式呈現出來而已,無窮盡的樂趣和意義隨之而來,這麼簡單的道理,無數前人早就身體力行過,為什麽我視而不見?
話說回來,道理雖然簡單,要是沒有這些日子的探索,會明白才怪。從小到大受的教育從沒教導如何發掘個人志趣,更不鼓勵創造,所有問題都有標準答案,所有作品都有模範教材,模仿得越好分數越高,越“乖”越受大人接受嘉許。進入社會,情況也好不到哪去,企業用人要求員工有創意,可是到了實際操作層面,老闆一句話勝過所有的腦力激盪,似乎所有人都強調創意的重要性,我卻從沒有真正體會過它重要在哪裡。
活那麼大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創造之於幸福生活的不可或缺,老天賦予的東西,經過學習,需要透過某種形式的創造呈現出來,過程既是可長可久內心喜悅的來源,根本就是生而為人的基本義務,放棄創造既是浪費老天的賜予,甚至可說是枉走了人生這麼一遭。
創造並不高深複雜,愛畫畫的人因為擔心畫得不夠好而不畫,損了自己也利不了人,說自己沒有任何和創造相關的才能,更是欺騙自己,蒙混世人。一般人沒有莫扎特的天賦異禀是事實,需要經過嘗試摸索才能找到能力所在,一旦找到,才能高低也不需要和別人比,經過學習只要有進步,努力就得到回報,即使作品不登大雅,又有什麽關係?才幹的種類五花八門,園藝,攝影,木工,修理馬桶,教書,唱歌等等等等,天下沒有任何兩個人是一樣的,你我所擁有的天賦自然也就不竟相同。
難怪我得這麼費力的尋尋覓覓。。。。後來在書本上看到作家巴爾扎克說過的一句話頗恰當地說明我的情況,他說:當探索過所有事物,發現自己沒有任何才幹的時候,就可以開始嘗試寫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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